武警兵团指挥部2015年接收地方大学生简章
武警兵团指挥部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支武装力量,部队下辖支队分布在自治区各地州及兵团各师(市),指挥部机关设在乌鲁木齐市。有志于武警事业的莘莘学子们,我们热切期待着与你携手共创兵指部队建设发展的新辉煌!
一、接收专业
接收临床医学、全科医生专业,不接收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检验类专业。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男性,汉族)。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志愿献身武警部队建设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
(三)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身高162厘米以上;双眼裸视不低于4.5,校正视力不低于4.9;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达不到身体指标,或红绿色弱、色盲,有明显传染病,血清检测呈阳性的,不予接收。
(四)统招二类本科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民族预科生、委培生、专升本、独立学院、三本院校毕业生,以及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学生谢绝报名。
(五)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接受报名(2015年2月10日至3月15日);
(二)面试、体检、心理测查(2015年3月21日);
(三)政治审查(2015年3月中下旬);
(四)全军集中考评(2015年4月中旬);
(五)签订就业协议(2015年5月上旬);
(六)档案复审(2015年7月中旬);
(七)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5年7月下旬至9月初)。
四、使用方向
接收对象经武警总部审批入伍后,参加由武警部队统一组织的为期5个月的任职培训,培训后面向所属基层部队分配,从事本专业工作。
五、相关待遇
凡录用对象均为武警部队现役警官。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任职前带薪参加武警总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到部队任职。本科毕业生享受副连级(技术十三级)警官待遇,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享受正连级(技术十二级)警官待遇,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军龄时间和第一次职级时间从2015年6月算起。其他待遇同现役警官。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周一至周日全天接受报名,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15日。
报名采取电话、网上和直接到部队投递个人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接受资格审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部队不反馈情况的,视为未通过审查。
七、免责事项
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报名者自己负责。
联系单位:武警兵团指挥部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北路143号(移动公司斜对面)
邮政编码:830063
联 系 人:乔 华(干事)0991-5986234 15292880317
邮 箱:18410607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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