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南浔区委政法委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政法委员会(维稳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名聘用人员(非在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常住人口居民,南浔户口优先考虑。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法律专业,会熟练使用电脑,具有相应的岗位工作经历和专业者优先。
(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五)身体健康(需凭专业机构体检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2名。
三、报名办法:
(一)填写报名表一份;
(二)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地点:南浔区行政中心西楼1208室。联系电话:3023301;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符合相关条件报满6人为止。
三、录用办法:
(一)审阅有关材料,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二)资格审查。包括证件查验和相关信息查询。
(三)面试及体检。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根据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内月工资按湖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满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核定劳动工资待遇(与区级其他部门待遇相同),并与南浔区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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