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省都匀强戒所招聘工作人员(协警)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聘用管理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协助大(中)队带班民警从事男性强戒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警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为黔南籍;
2、退伍军人报名的优先聘用(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身高在160cm以上;
4、计算机网络专业和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聘用;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吸毒或曾因违法被处理过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
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至2月2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贵州省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户口
本(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复员证原件、复印件。
六、面试
报名人员报名后,根据通知到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面试。
地点: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七、体检
1、体检由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统一组织在州中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面试合格后通知体检时间。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管理
1、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都匀强制隔离戒毒
所政治处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由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进行岗前培
训,经考核合格后统一上岗。
3、被聘人员在带班民警的带领下从事男性强戒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被聘用人员基本工资
协勤人员工资待遇:
1、从事协勤工作的每月1600元,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按政策规定交纳5险,试用期3个月(待遇相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用工合同,一次签订合同为一年。
2、在岗工作满一年,未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经所在部门考核为称职的,年终一次性发绩效奖2500元。
4、在岗工作满一年,未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经所在部门考核为称职且继续聘用的,第二年在原月工资基础上增加200元。
5、聘用单位为被聘用人员提供在所内食宿。
报名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118006
联系人:龙立健
网络报名邮箱:dy7118006@163.com
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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