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行测答题技巧:数论基础之质合数的应用
首先我们来重温下质合数的相关知识体系:
1、 概念
质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再没有其他约数的自然数,例如,2,3,5,7,11,13……
注意:2是质数同时也是偶数,即2是唯一的偶质数
合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约数的自然数,例如4,6,8,9……
在这一块由于质数基本特征所以考察的相对较多一些,而各位考生需要对一些基本的质数加以复习巩固,从而能在考场上熟练应用,那么接下来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质数的判定。
2、 质数的判定
小数字的判定,即1-100: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大数字的判定,即100以上的数字:
(1) A=251,取大于A的最小的平方数B,B=256;
(2) 对B进行开根号,即根号B=16;
(3) 取小于根号B的所有质数,即2,3,5,7,11,13进行验证;
(4) 如果数A能被其中一个质数整除,则A为合数,反之为质数。
对于小数字需要考生们加以熟悉强化,必须做到熟练记忆应用,而对于100以上的质数也要会进行判定,基础知识的掌握对行测考试也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通过一道题目感受一下。
例1:有7个不同的质数,他们的和是58,其中最小的质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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