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辅警招聘启事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10名,从事道路交通秩序及相关管理工作,人均年纯收入约4万元,办理养老、医疗等五类社会保险。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慈溪户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交通警察大队406办公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08号)。
3、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4张;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需携带相关党组织证明材料。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三、考试、考察项目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3、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63331480。
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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