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陵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协检人员8人公告
根据工作业务的需要,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招录8名,聘用制协检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法律资格证书、大学本科者优先聘用);
(二).有专业特长(特长生如:有驾驶证、特长文秘工作等优先聘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9日至1998年2月18日),性别不限,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受过治安处罚或有吸毒史;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填表:报考人员登陆陵水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内(http://www.lingshui.gov.cn/)下载报名表格,并准确填写个人资料。
2.审查:报考人员于 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张,到陵水县就业局大楼一楼大厅进行报名。
3.考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考形式:
1. 笔试:具体招聘考试内容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时间为10:00-11:30;
2.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考生要看清面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四)公示:
面试合格者名单在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公司网上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 3 年,试用期为 2 个月。派遣至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的工作岗位由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县人民检察院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原标题: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派遣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协检人员的招聘公告
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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