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22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伊犁州直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为做好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的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公消〔2015〕286号)和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公消〔2015〕289号)有关精神,结合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聘工作简章。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维稳处突、接出警调度等工作,全力充实基层大中队执勤灭火一线警力。
二、招聘范围、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表格。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22人。此次招聘消防文员将全部用于充实基层大中队执勤灭火一线警力,因编配比需求分配计划为: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20名,但最终工作仍用于消防基层执勤灭火一线。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4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招聘职位表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的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以及函授教育学历。
应聘者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3月4日。
(四)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曾拥有海外国籍的人员;
(8)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3月4日20:00 - 3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下同)。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4日-18日。
4、报名费和笔试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科。
5、对于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申请,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整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专业可查阅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侧重考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统一命制,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5分。
(3)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考生笔试使用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答题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在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成绩加5分。有服务期规定的,加分必须满足以下工作年限: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3月23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自行查询。
5、面试入闱的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5日-3月26日
2、资格审查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伊宁市斯大林街西路21号,原水上餐厅,市内乘坐8、9、10路下车即到)。
3、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并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考生近期彩色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②.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③.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附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3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日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3、面试结束后,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和伊犁消防信息网(www.ylzxfj.com)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由各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六)体能测评
1、面试通过者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任何一项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科目,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时间:3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另行通知。
2、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3、测评流程和场地设置方法如下:
(1)10米×5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10厘米×20厘米)每道2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2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
测评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将其中一木块推倒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将木块推倒,再跑回S2将另一木块推倒,最后冲出S2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评不超过两次。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用脚推倒木块,否则视为不合格。
(2)俯卧撑和仰卧起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评。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评,需要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测评。
测评方法:铺垫不超过10厘米的硬质垫子,俯卧撑时,双手支撑与肩同宽,垂直上下往复;仰卧起时,身体呈仰卧姿势,双腿并拢,呈90度弓起,由一人压住双足,受测者双手置于脑后,向前曲直至头部抵住膝盖,测评时间为3分钟。
4、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当天时间作为考生年龄界定标准,考生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体能测评当天以后的,执行30岁(含)以下测评标准;考生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体能测评当天(含当天)以前的,执行31岁(含)以上测评标准。
5、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并通过伊犁州人社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和伊犁消防信息网(www.ylzxfj.com)公布体能测评成绩。
(七)体检
1、按照体能测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另行通知。
2、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3、体检结果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和伊犁消防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从体能测试中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八)政治审查
1、州消防支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对象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
3、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九)公示
由招聘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通过伊犁州人社局网站、伊犁消防信息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并在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十一)岗前培训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安排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分别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四、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州纪检委监察局会同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9-8126532(州纪检委办公室)
0999-8035592(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办公室)
0999-8981181(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办公室)
0999-8198603(伊犁州消防支队纪保督察科);
业务咨询:0999-8028212(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999-8020154(伊犁州人事考试中心)
0999-8135359(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
技术支持:0999-8085577(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此次考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按照国家规定向考生收取的报名费、笔试费以及后期面试、体检等所需费用以外,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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