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松滋市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10人公告
为加大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管执法协管员充实城管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2.身高1.68米及以上;
3.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下午4:00截止;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0716-6228259;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打印)、复退军人携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1式2份。资格审查条件及待遇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人,面试50元/人。
4.考试及公开招聘人选确定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50%,主要侧重城市管理、城乡规划有关法规政策),公共基础知识(占50%)。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若低于规定比例,招聘岗位数相应递减。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综合能力与基本素质。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依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3)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还相同时,则对并列人员一起体检,按考核结果决定拟录用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招聘岗位数相应递减。
(4)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考核组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招聘岗位数相应递减。
四、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实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对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试用期3个月),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滋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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