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嘉兴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12人公告
嘉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队员若干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与嘉兴市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工合同,派遣到嘉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嘉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队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刻苦,热爱本职工作;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3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户籍不限;
(五)具有军、警技能、体院校毕业生或游泳、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单项技能的,或者有大型车辆驾驶技能(具有B2驾照以上),或者具有从事文秘相关专业及一定写作能力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能力者,上述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嘉兴市双园路102号特警支队105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四、招聘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要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立定跳远、100米跑、1500米跑四项内容,其中纵跳摸高采取达标合格制,不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其余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80分,其中单项成绩须达到45分(含)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平均分×40%+面试成绩×60%)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参照特警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
五、其他事项
招聘的特勤队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工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人均年收入不低于4.5万元(不包含五险一金),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朱警官,电话:0573-83837210 手机:1370659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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