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招聘10名辅警及专业文职人员公告
2016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招聘10名辅警及专业文职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建于1980年,其所在地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位于三江平原中南部,东临乌苏里江,西至倭肯河畔,南靠完达山,北濒松花江、挠力河,所辖17个公安分局、派出所,遍布黑龙江省四市、七县(佳木斯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富锦市、宝清县、集贤县、友谊县、桦川县、桦南县、饶河县、勃利县)穿插交错,总面积9650平方公里,总人口44万。
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坐落于红兴隆管理局的中心地带,近年来,公安局大力推进"人才强警"战略,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保证了红兴隆公安事业持续发展的人才储备力量。2015年10月,公安局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聘10名辅警及专业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男28岁以下,专业不限,计算机、法学、中文、建筑土木工程专业优先录取。
(七)军队退役士兵,男26岁以下,退役士兵、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有特殊技能、在军队荣获先进荣誉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电子简历和填写完整的《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hxlnkgaj@163.com。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0469-5869015 (二)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根据资格复查结果,按照计划确定参加笔试的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四)确定聘用的辅警及专业文职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红兴隆农垦公安局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月薪:基本工资1800元+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增加50元工资。 四、其他 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将给受聘人员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鼓励考取公务员和国家司法考试,提供学习环境,保障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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