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考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长沙市公开考试录用检察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在职位计划1:2的比例范围内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二)时间:2016年6月2日(星期四)9:00-16:00
(三)地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六楼西头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下资料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经审查合格后,需留存原件或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明 ①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②参加笔试所用的准考证(上有监考老师签字)
2、学历学位证明 ①需提供毕业证及职位规定的学位证。 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出具学生证及所在院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其它证明
①需提供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放弃面试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并在相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规定日期前未能及时提供审查资料的视为不合格,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39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可乘168路公交车至八方小区站下。
联系部门: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731-88628246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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