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公告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审判辅助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外派员工,由公司支付工资(标准为1850元/人/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派遣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五)年龄在18-28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1998年6月1日前出生)
(六)专业岗位要求:
1、具备基础法律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2、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具有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调查的;
4、其它不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8:30至6月17日下午5:30。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用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由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第一审判庭进行资格初审、确认。
二、笔试
笔试内容:听写,模拟庭审记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看打判决书(10分钟)满分50分。
2、听打庭审笔录满分5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0%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有效成绩
本次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经培训合格,与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法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退回派遣公司。
八、监督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7-63079950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377-63079952;监察处:0377-63079826。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在南阳晚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nyzy.hncourt.gov.cn/ )、南阳中院微信平台"天平南阳"(nanyangfayuan)同时发布。
原标题: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0名审判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公司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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