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6广西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协管员15人公告

来源: 2016-06-09 16:31

 为切实加强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协助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优先,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优先、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四)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2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望州路304-3号2楼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专学历以上毕业证(此三证必须要有原件)驾驶执照、复转军人证(此两证有即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2867617(直属中队人事办公室)

5、报名人数达到开考要求即停止报名。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政治审核。

3、体检。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兴宁区城管执法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原标题: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协管员启事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16年6月7日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