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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凤阳县刘府镇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招聘6人公告

来源: 2016-06-16 15:24

 为加大刘府镇城镇管理力度,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

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行政执法协管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男性,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身高168厘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及学历,身体健康。3、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和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 4、退伍军人及有相同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报人社局备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 报名地点:刘府镇国土所 咨询电话:0550-2221501 13805509897 报名电话:15105502502 徐杨洁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以上报名的各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执法协管员报名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应聘人员需参加刘府镇政府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刘府镇政府另行通知。按照应聘岗位和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2、面试考核工作由刘府镇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考试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两年。聘用期满,考核达标,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1800元/月(基本工资1100元、绩效工资700元),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三项项社会保险。每年根据履职和考核情况,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

原标题:刘府镇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刘府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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