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连城县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选调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不含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县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1、选调单位:连城县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
2、选调岗位:从事县禁毒办文字综合处理工作
3、选调人数:3人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在编在岗县财政核拔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1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公安局三楼),联系电话:3129543。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连城县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禁毒办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县禁毒办通知报考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为笔试。主要对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考生为3人及以下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禁毒办负责。
考察内容为:1、计生、综治情况;2、报考者本人近三年(2013-2015)年度考核情况;3、报考者本人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中国连城政府网、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对确定的拟选调的人员先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四、选调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禁毒办 3129543
监督电话:连城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3129533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县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告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城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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