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荔湾区冲口街招聘执法队协管员1名公告
为充实冲口街道"一队伍三中心",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的);高中(含中专、职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同等条件下,复员或退伍军人、广州市常住户口、有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按《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6月15日起,在荔湾政府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6月16日(星期四)至6月22日(星期三)。具体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
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三楼309冲口街执法队,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81809051。
3.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1、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2、考试分为面试及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综合考评成绩占总分的40%,总分为100分。
(四)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自行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该证明的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确定人选。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原标题:荔湾区冲口街公开招聘执法队协管员公告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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