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治安巡防队员招聘40人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九江市庐山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经报请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治安巡防队员岗位是协助公安民警从事社会面治安巡逻及防范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治安巡防队员40名(限男性)。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巡防队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以及考察政审,择优聘用。
四、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品行良好,热爱巡防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和不良征信纪录,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高中以上学历(含职高、中技),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初中学历;
3、年龄18-45周岁(1998年6月1日至1971年6月1日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1.6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
3、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有特殊技能(如有群众工作经验者、会武术、具有驾驶证、计算机技能、会外语、哑语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退伍证原件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相关复印件),如实、准确填写《巡防队员报名表》。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2、报名地点:庐山区公安分局二楼大厅(庐山区前进东路188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已取得的考核及录用资格。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分局政工科组织面试。
2、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和俯卧撑、引体向上(俯卧撑、引体向上可任选一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合格人员由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录用和公示
1、录用:根据考核结果,按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庐山区政府和庐山区公安分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劳动合同
1、公示期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组织上岗培训。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按规定不予录用,并解除合同;
3、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巡防队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4、合同期内,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解除劳动关系,收回所配发的标志装备。
5、合同期内,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十、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1、基本工资:1500元/月;
2、绩效工资、安全奖:300元/月左右;
3、抓获嫌疑人奖励等另行结算;
4、不包住宿,享有工作餐。
(二)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医保、社保。
十一、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庐山区公安分局0792-8279019、8275567
手机:13970219867(毛志伟)、18707927887(李中秋)
本公告由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治安巡防队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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