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唐山路北区韩城镇政府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乡镇基层就业工作,加强管理和服务,全力打造和谐路北,现为路北区韩城镇政府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数量
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 名。
三、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面向困难家庭的失业人员,报名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路北区常住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6月20 日);
(二)性别不限,年龄 18-35 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处于就业状态,与其它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二)受过刑事拘留、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三)有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四)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包括曾经以编制外人员身份在路北
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后被开除、辞退或因个人问题辞职的);
(六)现役军人;
(七)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二)报名地点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学院路与国安街交叉口西行 20 米,路北区人社局主楼四层,咨询电话:7215347 7214619)。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本人持以下材料报名:
(1)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4 张;
(6)困难家庭证明信原件,交后不退。
证明信由户籍地社区(村)出具,街道(乡镇)审核确认。
各环节均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 份,复印件交后不退。
五、录取方式
采取考试的方式录取。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路北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和政审程序。
八、最终录用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区人社局通过"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面向社会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正式录用。
九、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一)录用人员与韩城镇建立劳动关系,由韩城镇发放工资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实发工资为每人每月 1500 元+绩效工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由财政担负。
(二)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为 2 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按上述标准和项目执行。
十、其它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或辅导活动。
(三)在招聘过程中,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人员建立备案制度,3 年内不得参加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原标题:唐山市路北区招聘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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