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7招警考试面试技巧:自我介绍有哪些“陷阱”
在自我介绍的回答中学生常出现的"雷区"分别是:
第一,基本信息机械罗列。大部分的考生都是很机械的罗列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获奖项、实习经历,这样流水账一样的自我介绍并不能博得考官的欣赏,过于俗套,缺乏新意的一种自我介绍。
第二,事实举例不恰当。很多考生在做自我介绍时会利用自身的实例来向考官展示某一方面的能力和特质,这样的方式固然是可取的,但有些考生却不会甄别什么样的例子可以说,什么样的例子不适合在自我介绍中出现。这其中就又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是考生们举出的例子与所报岗位所需要考生具备的素质是相悖的。例如,报考的统计局的公职岗位,有的考生在自我介绍中甚至会提及到"我自己曾经是个马虎的人,工作上会出现毛毛躁躁的情况"。这样的一个缺点暴露了的话,就完全和统计局岗位所需要的认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是相违背的,那么考生在自我介绍中这样的实例就和岗位要求是不匹配的,最后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其二,是泛滥的使用"考试"的俗套实例。每每让考生们在自我介绍中举出自身实例考生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考试",例如"在四六级考试中不断的努力最后成功","计算机考试中失败了,最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克服困难取得了考试的成功"等等。之所以在这里强调考生最好不要用"考试"的例子是因为人人都会经历这些求学路上的考试,凸显不出学生个性化特质和素养,就会落入俗套。
第三,自我介绍过分渲染。"高大全"式的自我介绍就会给考官留下一个不接地气不谦虚诚恳的印象,把自己包装的过于华丽反而会引起考官的反感,过分的夸大渲染在自我介绍中呈现绝对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在自我介绍的题目中如何避免出现上述所出现的问题是考生应该引起重视的。自我介绍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可以进行创新,避免出现套路化的答法。从形式上来说,我们可以分别从正面和侧面两种角度来对自我介绍进行润色,正面介绍时要谨记结合岗位,侧面介绍时要通过具体事例体现出你是一个适合所谋求岗位的人。正面介绍时,第一,可以说明自己生活、工作、学习中所拥有的基本素质。其中基本素质包括:谦虚谨慎、沉着冷静、胆大心细、敢于承担责任、团结而顾全大局、服从上级等。第二,兴趣特长。可以用个人经历来证明,个人经历主要包含:学校工作经历(获奖经历、勤工助学经历);社团工作经历(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实习工作经历(解决实际困难能力)。第三,缺点和优点。这其中要告诉给考生的一句话要记得就是"优点说个性,缺点说共性"。岗位需要什么样的优秀品质考生在表达的过程中就可以重点突出,而与岗位冲突的要规避的一些缺点就不要提及,说的缺点不能是考生的致命伤,在接下来的工作和学习中可以改变能够完善才可以在答题中提及。在内容的上为了避免出现"高大全"的形象的考生,那么在面试答题的过程中适当的谈一些自己的现实性需求就可以使考生的答案显得更加真实,然而对现实性需求的表述要适度。对金钱、权利、住房、户口等需求最好不要谈。因为这与党和政府对公务员的价值要求背道而驰。而专业对口和家庭的期望可以适当谈一下。但是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仅谈现实性需求,考生在谈求职动机的时候要将现实性的需求与个人的职业理想和社会价值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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