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黔南州龙里县公安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警简章
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缓解公安系统警力不足的状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公安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60名辅警(限男性),从事公安巡逻,协助交通、社区警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劣迹;
(三)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中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无刑事犯罪;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六)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
(七)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5年1月25日至1997年1月26日出生);
(八)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九)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
2015年1月26日至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龙里县公安局八楼政工室或谷脚派出所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龙里县2015年公安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警报名表》。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退役军人须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书面证明(需加盖公章)。
四、加分条件
(一)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折算为百分制的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加分不超过5分。
1.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现正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加5分。
其中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正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辅警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需由从事辅警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本县公安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证明上须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从事辅警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表现情况)。
2.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一年以上且未受辞退处理的人员加3分。
提供的证明需由从事辅警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本县公安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证明上须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从事辅警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表现情况、离开原因)。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的,过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折算为百分制的总成绩中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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