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沧州市肃宁县人民法院招聘28人公告(3)
六、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2)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技(体)能测试对达到要求的人员,按成绩进行排名,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聘用计划与符合成绩要求人员比例未达到的1:2,可按照技(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并将技(体)能测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肃宁县阳光网站(www.snyg.gov.cn)和肃宁政务网(www.suning.gov.cn)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七、总成绩合成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二)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聘用计划和综合,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超出聘用计划者,采取依次按技(体)能测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阳光网站(www.snyg.gov.cn)和肃宁政务网(www.suning.gov.cn)公布。体检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资格复审与考核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公开聘用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在肃宁县阳光网站(www.snyg.gov.cn)和肃宁政务网(www.suni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由公开聘用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待遇:参照县内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执行。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办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5030890、5030020
原标题:2017年肃宁县人民法院公开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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