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执行特勤辅助人员60人公告(2)
(四)公示、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公示3天。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警校毕业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依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对本人进行政审,确定聘用人员。
五、待遇
参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编人员落实待遇。特勤岗位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市区内集中办公。
六、咨询电话:0315-2067272
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原标题: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执行特勤辅助人员的公告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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