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书记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8名。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截止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具有阿拉善盟常住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以身份证记载为主;
5、具有书记员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6、截止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往届、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7、适应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读高校学生和现役军人;
3、已占编制的;
4、不符合招考职位相关条件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
7、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资格审查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取消资格的;
8、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1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及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1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417室(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党政楼东侧)
4、联系人:曹迪 联系电话:0483-8332442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2张一寸同底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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