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2014年度新招录民警初任训练班通知
按照公安机关新民警上岗前必须进行初任训练的要求,为顺利完成2014年度新招录民警训练工作,使之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攀枝花市公安局决定举办2014年度新招录民警初任训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
报到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
二、训练时间
集中训练时间为6个月,从2015年1月19日—7月17日。
三、训练地点
攀枝花市公安局警训支队。
四、训练对象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4年度新招录人民警察。
五、训练要求
(一)训练期间实行封闭式训练、警务化管理和一日生活制度。按照“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模式,参训民警实行24小时备勤制。
(二)参训学员一律不准自带车辆,自备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具(学校备有卧具),带适宜运动的服装,运动鞋,黑色皮鞋(低跟);报到时学员需交同底近期彩照2寸6张。
(三)新民警集中训练期间的训练费、子弹费、资料费、伙食费和住宿费均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承担。训练结束考核合格,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核发《训练合格证书》,作为上岗试用、定级授衔的依据;考核不合格,本期培训费用自理,并在试用期内经本人申请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为训练不合格。
(四)学员仪容仪表需端庄整洁、美观大方。男学员不得留长发、胡须,女学员不得画浓妆、戴首饰。按时报到注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训练纪律和规章制度。
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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