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枞阳县招聘公安、法院系统司法辅助110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试行办法和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枞政办[2016]8号)等规定,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110名,其中:公安机关辅助人员102名,法院法警协警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见《枞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公安、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服从分配,热爱公安辅警、法警协警工作;
2、身体健康,无各类慢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重听,裸眼视力左眼4.6、右眼4.5以上;
3、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法院法警协警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其他条件;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枞阳县户籍(含入学前系我县户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父母系我县户口人员)、学历高者、退伍军人、警察或体育院校毕业生以及有一定特长的报考人员,优先聘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2017年安徽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解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法院解聘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警务辅助及法院法警协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二)报名方法及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枞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公安、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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