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公告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由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书记员岗位20名,其中男10名、女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本市户籍,年龄20至30周岁(1986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本科学历专业要求:法学门类相关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
大专学历专业要求: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计算机类、语言类、文秘类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29日至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淮海中路28号,科技局一楼西大厅3号窗口)。
3、开考限额: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本人填写《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5、报名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6张。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报名人员须按皖价费【2006】240号缴纳笔试费40元,皖价费函【2010】103号缴纳技能测试费70元∕人。
(二)笔试(占总成绩30%)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分值100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12日至9月14日,报名人员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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