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怀远县人民检察院选调4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考试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审合格后进入考试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开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2:1(含2:1)的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考试方案另定。
(四)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考察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可以递补一次。
(五)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院党组研究。
(六)公示、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选调工作监督
院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选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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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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