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龙岩市太拔镇人民政府招聘综合执法队员3人公告
为充实我镇综合执法服务管理力量,进一步提升河道管理、巡查和市场管理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聘用合同制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招聘3名综合执法管理一线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高,身体素质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4.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工作;
5.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1972年7月20日至199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初中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犯罪处分的;
(2)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近三年参加我市、县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安排:
(1)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
(2)地点:太拔镇党政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97-3130282
2.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所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即: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近期两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条件从优选择,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择优聘用。
四、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约2500元。首次聘用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实行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事项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另行制定。
原标题:太拔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综合执法队员的公告
太拔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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