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人员(不占编制)招聘4人公告(2)
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莆田地区的报考者;
此外,2017年7月底前取得《福建省莆田市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莆田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八)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四楼)政治处
联系电话:0594-6702620 联系人:梁一鸣
(三)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个人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工作人员审查。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通知报名人员是否进入考核。
考核
包括笔试、体检、政审三阶段内容。
(一)笔试
安排在2017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新闻采写、组织协调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等。按分数排名,1:1进入体检。
(二)体检
对笔试通过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面试通过者自理。
(三)政审
笔试、体检环节均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主要指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合同一年一签。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待遇面议,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原标题: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工作人员(不占编制)招聘通告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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