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招聘协警人员公告
我局由于工作需要,现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协警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考试比例
共招聘200名,其中男性180名,女性20名。
按照3:2的比例进行面试,即男性参加面试人员270名,女性参加考试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年满18周岁,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身心健康,体能达标,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明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者,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1、学生干部;2、共产党员;3、有公安工作需要和文体等方面特殊技能;4、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5、在校表现优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委托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具体实施。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填写《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协警招聘登记表》,登记表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符合报名条件者需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基本队列和面试考核,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对本人或他人录用情况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招聘过程中向分局招考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体检
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从未录用的报名人员中择优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工作。
(五)聘用及培训
经上述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被聘用人员的月收入为2900元;工龄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年终绩效奖金5000元。
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宿和餐饮;
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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