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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2:38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录公益性岗位速录员(7名)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名)。现将报名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5、性别要求:速录员性别不限,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性别为男性;

  6、专业与学历要求:

  (1)速录员为法律、中文或其他专业,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7、速录员应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笔录及电脑录入能力,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

  8、身体健康;男性速录员身高168厘米

  以上,女性速录员身高15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以上;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要求符合司法警察体能要求,身高172厘米以上,双眼单裸视力5.0以上。

  二、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依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周五)止。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wzqfyzzc@126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应聘”),同时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东路102号,邮编215128。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出示原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速录员系从事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系从事司法安全工作辅助人员;

  2、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照苏州市吴中区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3、咨询电话:65687510、65687520。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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