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2名公告
为充实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力量,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17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书记员15名,负责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辅警)2名(男1女1),负责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6周岁以下;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书记员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者优先聘用;
(2)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编辑排版能力;
(3)具备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2)一般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所需体能、技能;
(3)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楚雄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同期工资3600元左右/月(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市法院办公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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