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招聘30名公告
为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充实审判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书记员19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9名)。
(二)新闻宣传人员2名(新闻音视频摄制编辑人员1名,新闻采编人员1名)。
(三)文秘人员2名。
(四)网络运营维护管理人员2名。
(五)司法警察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书记员岗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或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免笔试,经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后,直接进入面试,优先聘用);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的编辑排版能力。
2.新闻音视频摄制编辑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熟练的摄影、摄像、视频编辑专业技能,具有后期音视频编辑制作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3. 新闻采编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新闻采编工作,具有新闻宣传报道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3.文秘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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