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339名公告(2)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15日10:00至17: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7日。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
考生可于2017年7月14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五)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六)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上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7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 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doc
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doc
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
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doc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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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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