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西昌公开考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市治安防控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安全感,受西昌市公安局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市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为顺利有序的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按成绩择优聘用。此次考聘笔试按3:1进行,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开考比例递减招聘名额。
二、 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五官端正、口语表达清晰,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1月4日以前,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2、健康要求: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体形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色盲。
3、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4、详细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曾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包括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辅助工作,受到过开除、辞退处理的人员;
9、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三、聘用待遇:
1、基本工资:工资1920元,每人每月给予300元伙食补助。
2、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完善相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聘用期限及管理: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和违反各管理制度者,可随时解聘。按西委发【2012】116号文件精神要求,此次考聘所录用人员按人才派遣制进行管理。
五、 考聘程序:
(一)报名
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在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三楼报名,报名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2寸同底版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14:30-17:30(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7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考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聘人员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体检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需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3、体检、政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则从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拟聘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聘,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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