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2014年招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武警部队非现役文职人员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三亚市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消防文职雇员及30名专职消防队员。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投身于消防事业工作,为国家和部队建设贡献力量!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履行文职雇员和专职消防队员义务;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需有市级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具体条件参照招聘岗位中条件项目;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面议。
(二)食宿:工作日提供三餐,不提供住宿。
(三)社会保险:工作期间我单位按照社保相关规定按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类保险和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7月7日前将个人简历及《三亚消防支队2014年非现役文职雇员招聘报名表》送至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凤凰路133号)。
(二)考试:初选入围者到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4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健康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地点: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凤凰路133号)。
(三)体检、政审: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及政审。
(四)公示、录用: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发放聘用通知,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限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干事
联系电话:0898-88956202、88956204
单位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33号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
邮 编:572000
详细招聘信息及报名表下载请登录三亚市消防局网站,网址:http://xfj.sanya.gov.cn/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