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太原铁路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
3.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4. 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9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4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附件。
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太铁广场A座1楼。乘坐826路、828路、829路、830路、869路、904路公共汽车到建设北路小学站,乘坐3路、809路到小东门站下车,到建设北路和迎春街东南角太铁广场一楼大厅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点。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联系方式:0351-2629220
太原铁路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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