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勐腊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13人)
为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勐腊县公安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位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26人,勤务辅警87人,共113人。详见《勐腊县公安局公安局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一)文职辅警工作范围
1.协助从事会计、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医务、心理咨询、新闻宣传、影视制作、翻译、警犬养护、检验鉴定助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与警航设备的辅助维护、展陈设计等技术保障性岗位;
2.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接线查询、出纳等辅助行政事务性岗位;
3.行政助理、人事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实验助理、窗口服务助理、证件办理、视频监控等辅助管理性岗位。
(二)勤务辅警工作范围
1.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
3.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
4.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
5.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6.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7.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
8.消防救援;
9.保护案事件现场;
10.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1.参加抢险救灾;
12.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13.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文职辅警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截止报考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6.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勐腊县户籍,性别不限;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勤务辅警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截止报考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勐腊县户籍,性别限男性;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行政问责、处分期限未满、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勐腊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3.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4--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3天。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④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或终止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情况将在"勐腊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岗位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后续环节。
(三)毒检和体表检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毒检和体表检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段瑞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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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审
毒检和体表检查合格的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表》于2018年3月19日前交勐腊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勐腊县公安局519室;联系人:赵伟云,联系电话:18088968085),政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超过规定时间未交《政审表》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五)体能测试
毒检和体表检查合格的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勐腊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评分表》,并于体能测试当日将《勐腊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评分表》交给招聘工作人员。
1.测试项目:男子:①10米×4往返跑、②纵跳摸高、③1000米;女子:①10米×4往返跑、②纵跳摸高、③800米。其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所有项目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2.测试时间:待定。
3.测试地点:待定。
(六)笔试
1、考试内容及范围:党的十九大知识、《宪法》《保密法》《禁毒法》《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反恐法》《出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职增加公文写作),此次考试不发放学习资料,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
2.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3.计分标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时间:待定。
5.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6.考试地点:待定。
(七)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 分,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八)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高者胜出。
(九)岗位调剂
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因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过多,未能录取的,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其他岗位,进行择优录用。
(十)体检
1.通过所有考试标准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患有重特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检。
3.体检时间:待定。
4.体检地点:待定。
(十一)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由招聘办公室根据考生个人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进行汇总,提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录用人员情况。
(十二)公示和聘用
经以上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将在勐腊县公安局办公区和"勐腊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勐腊县公安局报到,填写相关表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原则上按报考的岗位分配工作,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3200元(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其他补贴待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本次招聘工作由勐腊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工作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勐腊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报名时须关注"勐腊警方"微信公众号,以便知晓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按要求参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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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公安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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