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黟县消防大队消防队员2014年招聘公告
为加强县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力量,依据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具有黄山市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政治思想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黟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2、年龄在18至25周岁的男性,并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如烹饪、技修、文秘办公、摄影等)、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驾驶员以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附后),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4年6月6日至6月15日到县消防大队报名(地址:黟县宏村大道消防中队(加油站对面);联系电话:13855975657王队长)。
(二)体能测试。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三)笔试。体检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消防法律基础知识、防灭火常识和基本县情等。
(四)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总数不足2:1比例时,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政审。按总成绩排名取前12名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审按照《应征公民政治条件的规定》规定程序进行。
(七)培训。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消防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按照消防部队新兵训练标准执行,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予以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聘。
三、相关待遇
1、工资。试用期待遇按10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驻勤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驻勤工资3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基本工资逐年递增5%。同时免费享受与义务兵同等食宿条件和部分服装待遇。
2、保险。按照法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费用由黟县消防大队全额支付)。
3、劳动保护。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专职消防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休假。合同制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假期10天,由个人申请,大队统一安排,不退伙食费。因私请假一般不得超过7天,并从休假时间内扣除。大队合理安排合同制消防员每周轮休。
特此公告
黟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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