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丹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农村片区交警队2014年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和工作上的需要,我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及农村片区交警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2014年丹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农村片区交警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根据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招考工勤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截止 2014年6月4日 (含4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和生源的中技、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不含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开支的在职人员)。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 2014 年6 月13 日 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1996年 6月 13日 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 6 月13日 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报考从事驾驶岗位的人员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并持有岗位所要求相应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及以上,连续从事所持驾驶执照对应驾驶工作2年及以上,时间截止 2014年 6月 13日 (含13日),且截止报名时无重大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 2014年 6月 13日 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6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驾驶证(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且截止2014年6月13日(含13日)具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违章计分未超过12分(由县级交警大队出具证明原件)、技术等级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身体条件待体检阶段进行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26日-27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领取。
四、笔试和面试
考务工作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比例1:3及以上开考,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1:3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根据其本人意愿调整到可报名的岗位。
(一) 笔试
时间为201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综合知识。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未参加笔试或取得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面试)。
(二)技能测试(面试)
应聘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技能测试主要考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应聘10岗位、22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考《综合知识》
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
技能测试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技能测试(面试)或取得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三)成绩
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各个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考核不合格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后确定。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发现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在下文之日起,在7日内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如遇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以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严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在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5-3695062
监督电话:0855-36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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