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审判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协助法官履行职责,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专业不限)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报批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26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7日17: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的方可开考,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18年5月3日9:00至5月4日16:00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法律综合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判决书)》两项。法律综合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判决书)各100分,按照6:4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周六)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2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 《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如考生无故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为每年8万元(含五险一金),绩效奖金另行规定。
五、其它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瑶海区人社局)
0551-65352768(瑶海区人民法院)
(三)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原标题: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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