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渝北区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书记员若干名,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
另,考虑到聘用制人员流动较为频繁,我院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聘用制工作人员人才后备库,今后如有人员需求,将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直接递补。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学专业专科及以上特别优秀者也可报名。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
6、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7、速录员或电脑打字速度和手写记录速度均好均快者优先聘用。
聘用制司法警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团以上军事比武获奖者、公安警察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
3、年龄在22至40周岁之间;
4、招聘司法警察主要从事机关安保工作,家住本院附近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3米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01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14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邮箱:cqybfy2009@163.com)。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待定。
2、地点: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721办公室),联系人:尚伟,联系电话:67177529。
3、持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1张。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分值30分;
2、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者参加本项测试,包括:电脑同步录入、Word操作及文字速录),分值70分;
3、体能测试(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者参加本项测试),分值50分;
4、面试,分值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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