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沧州市公安局招聘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招聘100名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10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条件详见《2018年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和军队退役士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4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
报名时间:6月4日9:00至6月8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6月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可于6月19日前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四)公安辅警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
体能测试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时、下午2:00时进行。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3项内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证件审核。体能测试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证件审核通知及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2018年6月20日在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
(五) 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公安辅警A、公安辅警C岗位)、退伍证(公安辅警B、公安辅警D岗位)、笔试准考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就职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聘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政审、资格复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市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先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执行市公安局现有辅警标准(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奖金300元、训练补助585元、另加层级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沧州市公安局:2170708、2170706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3206528
点击下载>>>
2018年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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