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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2:4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58号)以及《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有关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县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09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和报考条件

  具体录用计划、招考职位及报考条件等,详见《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非在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看守所狱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目测、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资格初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交费,需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均需打印两份),以备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3.现场目测、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需参加现场目测和现场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现场目测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一份;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此外,大学专科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发现其证明材料中相关信息与提交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如目测不合格的或报考公安专业职位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规定专业不一致的,可在目测现场填写申请表格改报其他职位;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目测主要测查: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纵跳摸高是否达标(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

  4.网上缴费。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缴纳考务费120元(每科40元,3科共计12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按《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减免手续。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其中,申论考试按《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使用相应类别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考试,其成绩方为有效。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6月21日、22日两天:

  6月21日上午9:00-10:30公安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14:00-17:0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市公安局和直属分局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市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县级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各县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审核和审批。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省林业厅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58号)和《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烟台市公安局0535-6297132

  烟台市林业局0535-6242265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林业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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