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烟台监狱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监狱、戒毒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62号)的要求,今年烟台监狱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和报考条件
具体录用计划、招考职位及报考条件等,详见《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非在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目测、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
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资格初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司法机关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交费,需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均需打印两份),以备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3.现场目测、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需参加现场目测和现场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现场目测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一份;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此外,大学专科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发现其证明材料中相关信息与提交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如目测不合格或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规定专业不一致的,可在目测现场填写申请表格改报其他职位;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目测主要测查: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纵跳摸高是否达标(男子≥265厘米,女子≥2330厘米)。
4.网上缴费。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缴纳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按《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减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相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与录用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以及招考条件中规定的身体条件执行。体检应当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监狱、戒毒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62号)以及《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烟台市司法局 0535-6244730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司法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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