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第1篇(七):防火间距
A. 防火间距(一)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木器厂房与面粉碾磨厂房、食用油仓库、电子厂房及酚醛泡沫塑料加工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 15m、12m、12m 及 14m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一 2006)的规定,毛皮制品仓库与甲醇合成厂房、玻璃制品仓库、润滑油仓库和水泥刨花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 12m、13m、10m 及 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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