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系统招聘人员空缺职位资格审查、调剂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报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拟对136个空缺职位名额进行资格审查、调剂,现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考对象和招聘条件要求,并具备拟调剂的空缺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参加调剂的考生,须达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考南疆四地州(喀什、阿克苏、和田、阿图什,以及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分;报考南疆四地州以外地州职位的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四)本次进行调剂的空缺职位,在《公告》中职位代码、招聘单位、需求部门、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名额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对空缺职位招聘条件适当进行调整,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表》(以下简称《空缺职位表》附件1)。
二、调剂对象
参加空缺职位调剂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应合格。以下考生不在调剂人员范围:
(一)已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的考生。
三、调剂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在已面试(成绩合格)未进入体检的考生中,进行空缺职位调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调剂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2),如有异议,请联系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991-5282147。
四、调剂方式、程序
(一)调剂方式
1.申请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对资格审查通过,并确定的调剂考生,不能重复调剂。
2.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调剂人员超过聘用人数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总成绩高的优先。
(二)调剂程序
1.公布调剂岗位、调剂名单。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资格审查、调剂相关事宜的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及调剂程序。根据《公告》及《空缺职位表》职位招聘条件,拟调剂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填写职位调剂申请表,确定拟调剂人员。
资格审查、调剂时间:2017年11月5日17:00(北京时间)开始。请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查、调剂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调剂地点集中,凡在正式资格审查、调剂开始后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资格审查、调剂资格。
资格审查、调剂地点: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新楼十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参加资格审查、调剂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调剂。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调剂申请表》(附件3),按空缺职位拟调剂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本人有意向且符合职位条件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
3.拟调剂人员公布。2017年11月7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发布公告,公布各职位调剂情况,包括申请参加调剂考生的成绩、排名情况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调剂结束后,对入闱人员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对放弃调剂岗位、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调剂程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空缺职位资格审查、调剂监督
此次空缺职位资格审查、调剂工作由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0991-528142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205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告。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调剂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调剂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528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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