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纳溪区天仙镇招聘1名交通协管员公告
根据《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招聘岗位主管部门意见,经天仙镇党委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的男性公民。
(二)招聘范围
所招聘人员限四川省泸州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职位性质
招聘职位属临聘人员。招聘人员按照《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二)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基层工作,执行力强。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五)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基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七)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八)不适合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拟聘人员正式录用后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此次招聘工资待遇为每月1700元(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
五、报名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便民大厅
3、联系人:窦跃彬 联系电话:0830-4399040
阳 钟 联系电话:0830-4706338
付明文 联系电话:13568122901
4、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填写好《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临聘人员报名表》2份。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统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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