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康乐县临时交通协管员招聘70人公告
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从事公安交通协管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凌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金光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马 昱(县政府副县长)
马明祥(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
陈进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陈志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邓小华(县教育局局长)
包正川(县卫计局局长)
苏栓宁(县保密局局长)
罗 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彩林(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陈进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70名(男性65名、女性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交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
2、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3、具有康乐县户籍;
4、大专学历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3 CM,矫正视力5.0以上。
6、同等条件下,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持有C1驾驶证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公文写作专业人才以及精准扶贫户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者限期调离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做交通协管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4月19日至2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4 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政务大厅(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对面)。
3、资格初审。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康乐县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5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0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准考证的印制、发放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
1、笔试:
(1)组织领导。笔试工作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笔试各项具体工作。笔试试卷的命题、试卷的押运和阅卷工作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培训部负责;巡考人员从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笔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考场的安排由县教育局负责;监考教师由县教育局抽调;笔试成绩的公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工作人员从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
(3)笔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康乐中学。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5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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