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江派出所辅助性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辅助性岗位20名(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协勤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退伍士兵和具有机动车驾驶技能的优先聘用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开始。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等证件,到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四楼404内勤室报名、面试。
四、聘用事项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后试用三天,根据试用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派遣到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工作。
五、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交五险)、月工资待遇2000元左右。
咨询电话:64722603 13758137648
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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